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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鹏华中债1-3年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2

发布时间:2022-12-29 15:53来源: 证券时报阅读量:8168   

公告日期:2022年6月8日

1公告基本信息

注:根据鹏华中债1—3 CDB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的约定,在满足相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收益分配,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份基金份额的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可分配利润的10%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的,不需要进行收益分配

2 .与股息有关的其他信息

注:1权益登记日之后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红利,而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红利

2.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不再符合基金分红条件的,基金管理人可另行刊登相关公告决定是否分红或变更分红方案,并依法履行相关程序。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咨询方法

基金持有人如欲了解本基金的其他相关信息,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咨询:

2.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服热线:400—6788—533,0755—82353668

3.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直销网点和本基金各销售机构的相关网点。

基金投资者选择分红的重要提示

1.自2013年5月24日起,本公司取消账户分红方式,即投资者通过账户申请提交的账户分红方式将不再有效,

自2013年5月24日起,投资者需要设定或变更各基金分红方式的,本公司只接受投资者通过交易方式设定或变更单只基金分红方式的申请,

分红方式业务规则的调整对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分红方式没有影响,投资者持有或持有的基金产品的分红方式不变但投资者在2013年5月23日之前通过账户业务提交的账户分红方式进行设置投资者自2013年5月24日起新认可的其他基金产品,原设定账户分红方式不再生效

2.投资者在多家销售机构购买本基金的,任一销售机构对基金份额分红方式的变更仅适用于该销售机构指定交易账户下管理的基金份额如果投资者未能选择或有效选择本基金的分红方式,则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

3.已投资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必须在本次分红的权益登记日之前拨打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热线或登录本公司网站核实基金分红方式本次分红最终确定的分红方式以基金管理人的备案为准投资者向基金管理人核实的基金分红方式与投资者要求或相关销售机构记录的投资者分红方式不一致的,投资者可在任一工作日向销售机构申请变更分红方式,最终分红方式以权益登记日之前选择的最后一次分红方式为准

风险警告

本基金的分红不增加或减少本基金的投资风险或投资收益本公司承诺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或收益最低请投资者根据自己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进行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6月8日

鹏华中债券1—3年期农发行债券指数证券

该投资基金恢复大额申购,转换和转入。

定投业务公告

公告日期:2022年6月8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决定自2022年6月9日起恢复鹏华中债1—3年期农业发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大额申购,转换转入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日前,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在所有销售机构和直销网点单个基金账户的累计申购,转换和定投金额限额为100万元人民币,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在所有销售机构和直销网点单个基金账户的累计申购,转换和定投金额限额为100万元人民币

风险: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或最低收益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定投是引导投资者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方式但定期定投无法规避基金投资的内在风险,也无法保证投资者的收益,更不是替代储蓄的等价理财方式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信息摘要等文件,根据自己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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